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领程序: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招用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学生编辑:李明璇
审核:张泽康